由於網路的發達造就一些網路人才,同時也開發不少賺錢管道。但是,也因此發展太快衍生出一些著作權,版權問題,進而到發生電腦駭客及網路詐騙等等。以現代的眼光看網際網路這個時代尖端的寵兒,的確是吸引不少人每日必看,同時也進入到廢寢忘食的地步,就連小學開始也在學電腦的基本操作。
但是,這樣從小就學電腦目的何在?小學生對認知正處於啟蒙階段,在小學階段就接觸電腦,與其不如教他們電腦的真正用途所在。在小學階段學電腦這個新科技,雖然是有些益處,多少也是有後遺症。像是寫錯字,拚法不對,語法不對………反而更讓孩子成為 白目 先生, 白目 小姐。如果在這個時候有個作文比賽,總不能用電腦這部機器做為比賽工具吧!而且現在的負責教小學 國語的老師,豈不是更忙,不但要看內容有無錯字,還得必需有整篇文章的編排,段落或是美編網頁, 那老師們的工作不是增加更多。
由於工商時代大部分己是網路為工作上必需工具,現代上班族群及部分的專職技能,也都是必需要會電腦才能夠生存。若是善加利用或是適度利用,才是正常使用態度,但是利用網路犯罪豈不是成為電腦的毒品。